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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行业进入快车道,“以育为主”成大势所趋

时间:2019/6/27 11:10:45   作者:王小语   来源:中国培训之家   阅读:416   评论:0

  世界卫生组织把生命早期的1000天定义为一个人成长发育的“机遇窗口期”,因此0-3岁是人生非常关键的一段时期,科学的养护与其一生息息相关。但我国目前0-3岁婴幼儿托育市场相对发展迟缓,服务滞后。

  当前我国对于0-3岁婴幼儿托育行业缺少行业规范和标准,服务质量没有客观参考,对托育的场地设施、师资配备、卫生保健、膳食营养等都没有统一标准和监管。现大中型早教机构多以其他国家的教育课程融合形成自己所谓的研发课程体系,五花八门,有些甚至拔苗助长,脱离了0-3岁婴幼儿生理和心理的发展规律。

  鉴于此,国家近年来对于婴幼儿照护体系的建设与托育服务行业的发展尤为重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必须取得“新进展”的七项民生要求中,“幼有所育”位列首位。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婴幼儿照护事关千家万户,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安全保障。同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崔郁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三岁以下托幼事业,让二孩生得起养得好”的提案成为焦点。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对于托育行业的核心要求是以婴幼儿的照护、养护为主。换言之,0-3岁婴幼儿需要的更多是照料看护而非教育。这在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4月17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中有着明确的定义: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对象是“3岁以下婴幼儿”,并不包括“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因此,这一划分将托育与早教行业作出了明显区分,同时也对托育行业在卫生、健康、安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响应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幼有所育”的目标,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推动我国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委托嘉合英汇(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与0-3岁婴幼儿照护体系研究,执行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秉承“科学养育”原则,遵从婴幼儿生理与心理的发展规律,从膳食营养、脑部发育、卫生保健、身体素质等多方面建立科学的养育体系,从而使0-3岁婴幼儿更好地与幼儿园接轨。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于婴幼儿“科学养育”的要求,顺应时代的潮流,发布以育为主的试点规范手册,指导和规范试点机构。对于试点机构在科学养育方面给予培训及指导,加强对婴幼儿托育机构的督导,规范和引领托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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